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已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2021〕36号)公路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十四五”部分规划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2021〕13号)、《浙江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十四五”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交强省办〔2021〕13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部分高速公路水运项目招标事宜的函》文件要求,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技术标准
(1)项目概况:G50沪渝高速(申苏浙皖高速)为浙北区域东西向的重要公路,东通上海、江苏,西接安徽省,路线全长约88.2公里。浙苏省界至长兴姚家桥段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5m,约60.9km,根据2019年调查数据,该段的日均实际交通量约4万辆(小汽车),道路服务水平二级;长兴姚家桥至浙皖省界段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5.5m,约27.3km(其中互通、枢纽及服务区已按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米建成,其余主线路段基本按双向六车道预留用地),根据2019年调查数据,该段的日均实际交通量约4.4万辆(小汽车),道路服务水平已处于三级下缘。改扩建起点位于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水角村附近,既有申苏浙皖高速长兴西互通,起点桩号K170+450(采用老路运营桩号),路线自东往西,经林城镇北部设有林城互通连接鼎兴中路(双车道,城市次干路),并于林城镇西部阳光村附近设有长兴服务区,路线继续向西,经泗安镇东北侧与S14杭长高速十字交叉设有泗安枢纽,路线沿泗安镇区北侧行进,于五里亭村附近下穿三界线(二级公路),经泗安镇区西北侧设有泗安互通连接泗安镇区,经泗安水库北侧高瓜塘村附近下穿G318,经金塘,于东湾南侧设长合互通沟通G318(G235)国道,继续前行,经泗安镇110kv光伏发电站,终点位于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界牌村、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石头冲村附近,即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两省管养及收费里程分界处,终点桩号K199+218.540,顺接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徽段线位,路线全长约28.8km。
本项目改扩建主线桥24座,约1.3km;拆除重建分离、天桥16座,约1.7km;原位改建枢纽式互通1处(泗安枢纽),原位改建一般互通3处(长兴西互通、林城互通、泗安互通),新建一般互通1处(长合互通);原位改造互通收费站2处(林城收费站、泗安收费站),新增设互通收费站1处(长合收费站);改建服务区1处(长兴服务区)。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1.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6.3亿元。
(2)技术标准: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设计,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2.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J01标段: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含智能交通设施)、管理养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房建设施(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等)以及服务设施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声屏障等降噪环保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含造价专篇)、交通组织研究及方案编制(含施工期动态交通组织设计)、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房建清单须为经第三方审定核对后的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建筑信息模型(BIM)、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施工监控计算的复核、施工方案临时结构的受力计算复核、交(竣)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相关科研(如有)及专题研究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编制勘察设计工作大纲、设计勘察事先指导书,报发包人审查批准;
(2)设计工作大纲、设计勘察事先指导书批准后45天内,对全线老路老桥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与评估报告;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通过对区域路网现有运营情况及规划路网的调查研究分析,提供交通组织初步方案,经审查修改完善后15天内提交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送审稿;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查后60天内,通过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定测、详勘报告送审稿;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含交安、绿化和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5)积极开展合同范围内的相关专题研究及专项评价(估),在满足发包人开展项目前期审批进度的要求下,陆续提交各专题及专项评价(估)报告;
(6)收到勘察核查单位、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分别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后45天内提供征地拆迁图;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老路老桥检测与评估报告、交通组织专项方案、计算书及专题及专项评价(估)报告的电子版(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一份(以移动硬盘形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