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国省道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湘交养管规〔2021〕2号)要求,我厅组织对2021年度湖南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展开了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2年6月15日到6月28日)。
被公示的参评从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提交书面申诉。申诉应以事实为依据,不得虚构、夸大事实,申诉事项及主张应清晰、明确,并提供完整、充分的证据资料。申诉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异议人本人签字,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及地址,具体格式按我厅“湘交养管规〔2021〕2号”文件附件4要求。
受理机构: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养护管理处)
电 话: 李瑶 0731-88770085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99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2021年度湖南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施工类公示表.pdf
附件2.2021年度湖南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技术服务类公示表.pdf
附件3.2021年度公路养护信用等级延续类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