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中有关消防设计事宜,做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的有效衔接,近日,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强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通知强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包括的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出入口等消防设计内容,其能否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仅事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能否顺利通过,建设区域、建筑单体消防救援条件和工程消防本质安全,更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住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总平面图审查,对于保障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各级住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及<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陕建发〔2019〕1159号)规定的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严把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有关规划事宜进行严格审查;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对总平面图涉及的消防设计内容进行全面审查。
通知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进行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或设计方案审查时,对总平面图设计的消防技术要求,应与住建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加强配合协作;住建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或指派消防专家帮助设计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
住建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适用新老消防技术标准、总平面图消防设计存在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函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总平面图审查的协作方式,各地住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厅消防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