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1〕1880号)文件要求,我省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我省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员)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表)。
公示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进行举报或申诉。举报或申诉应附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或申诉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或申诉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核查。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或申诉受理机构: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1号
联系电话:0851-86852743
2022年4月13日
附表1 2021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表.xls
附表2 2021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员)信用评价结果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