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我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委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招标代理从业企业,以及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将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有关要求,做好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附件:1.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3.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4.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
5.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6.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022年4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