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长沙猴子石大桥去年7月被撞事故报告:操作不当撞上主墩
2022-04-01 来源:潇湘晨报 

  据湖南省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网站3月28日消息,长沙市交通运输局调查组近期发布《长沙市“7·23”船舶触碰湘江猴子石大桥事件调查报告》。

  报告提到,2021年7月23日下午5时30分左右,湖南至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友公司”)的“至友002”货船(空载)自上游向下航行经过长沙市湘江猴子石大桥水域时,发生船艉左舷触碰猴子石大桥上游幅河西侧第一主墩(5号桥墩)的触碰事件,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水域污染,直接经济损失27.4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规定,属于水上交通触碰类事件。

  报告中描述,2021年7月23日8时许,“至友002”船舶从株洲港卸完货物,空载返回常德港,当日15:40许进入长沙水域。当日17:30许,“至友002”船舶到达湘江猴子石大桥水域,此时江面约东风4-6级左右(根据现场视频分析、现场船员口述、以及长沙市气象局证明)。通过调取船舶AIS系统数据显示,此时航速为14.8公里/小时,在桥区行驶,接近桥梁时,未见明显减速(附件2)。

  船长(船舶驾驶员)严先忠驾驶船舶距离桥梁170米时(附件3),船舶偏离下行航道,船位显示沿上行航道行驶。船舶距离桥梁40米时(附件4),未见明显改变航向,船位走落偏离至上行航道西侧边沿,将触碰5号桥墩。严先忠发现后,紧急操右舵向右侧转向,试图采取补救措施,从猴子石大桥上行通航孔通过。此时受江面瞬时大风影响,船舶操控性受到较大影响,严先忠紧急情况下操作不当,船艏通过猴子石大桥上行通航孔后,船艉未及时摆正,最终船艉左舷触碰猴子石大桥上游幅河西侧第一主墩(5号桥墩)。

  事件发生后,“至友002”船舶30分钟后于18:00关闭了船舶AIS系统,继续行驶至新港水域后于19:00打开船舶AIS系统,在香炉洲水域锚泊,对触碰桥梁的违法行为未向水路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涉嫌肇事逃逸。同时,该事件发生经过被市民拍摄后在网络上大量流传,造成了恶劣影响。

  7月23日晚21:30许,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立即展开调查;21:35许,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水上执法大队通过湖南省内河航道智能卡口系统,搜索当日下行进入湘江长沙段船舶数量和船名,确定摸排范围;21:50许,通过湖南智慧水运平台,调取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轨迹,对摸排船舶逐一进行比对;22:00,调取猴子石大桥水域航道视频监控录像,初步确认涉嫌肇事船舶;22:15许,经过电话调查核实,船舶驾驶员承认,确定肇事船舶为“至友002”;22:18许,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湘江枢纽,暂停“至友002”船舶调度过闸。

  7月23日22:50许,根据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统一调度,工程技术、桥梁监管部门和桥隧养护公司抵达事件现场启动勘查;23:30许,专家组、湖南联智检测公司桥检车、检测船到达事件现场;23:45许,开始布设自动化监测设备,进行桥梁检测。

  7月24日0时,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至友002”船舶和猴子石大桥进行现场勘查(附件5)及证据登记保存;1:00时,将“至友002”暂扣至竹山园海事码头水域,并展开立案调查程序。

  7月24日2:00时,根据长沙市应急管理局的统一调度,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水上执法大队对猴子石大桥水域实施禁航;2:28许,长沙市交警支队对猴子石大桥双向全封闭;4:00时,长沙市交警支队放开猴子石大桥东向西交通,全封闭管制西向东交通;

  7月24日2:00、7:30许,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水上执法大队两次派遣执法艇和执法人员协助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对猴子石大桥5号桥墩实施安全检测。

  根据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猴子石大桥5号墩船撞事件应急检测、监测报告,本次碰撞发生在猴子石大桥上游5号墩(左幅5号墩)立柱,主要撞击点平面位于桥墩上游正面,偏4号墩侧,立面位于水面以上3.65米,水下0.5米处发现轻微擦痕。其中,水面以上3.5米处撞痕深度8厘米,长度0.85米,未发现裂痕;水面以下发现轻微擦痕,未发现裂缝。同时,5号墩附属结构物包括爬梯、导航灯光被撞击破损、缺失。根据应急检测结果,桥梁受撞击后主要造成了5号墩立柱局部损伤,未发现其他影响桥梁整体安全性的重大损伤。根据应急监测结果,各项监测指标稳定,未发现显著异常,证明结构无明显受力劣化。综合判断目前桥梁整体处于安全状态,可以开放交通,正常通行,需采取措施保证桥下通航安全(原5号墩导航指示标志等受损,可能影响通航安全)。

  7月24日11:40许,根据桥梁检测结果,专家组得出猴子石大桥总体稳定,处于安全状态的意见;长沙市交警支队对猴子石大桥双向全面解禁通行;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猴子石大桥水域解除禁航。

  本次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水域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48万元,其中桥梁检测、维护费250000元、航标维修费8000元、船舶维修费16800元。

  调查组认定,船长(船舶驾驶员)严先忠作为一类船长,且长期在湘江水域航行,经验丰富,但其安全意识淡薄,进入桥区后注意力不集中,驾驶船舶偏离航道,本应选择主航道下行航道通行,但实际驾驶时进入主航道上行航道。且对突然发生的天气变化关注不及时、预判不足,在紧急状况下未采取有效的方式控制船舶,操作不当,导致船舶触碰桥梁,且肇事后存在逃逸行为。建议由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严先忠进行行政处罚,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调查组表示,目前湘江长沙市主城区段桥梁密集,通航情况复杂,且随着湘江主航道的提质改造,湘江通航船舶总吨位不断加大,按照《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JTGT3360-02-2020)的要求,部分桥梁设计碰撞能力已经明显偏小,致使湘江长沙段桥梁防碰撞安全隐患非常大且长期存在。桥梁责任主体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设置和维护桥梁标志标识;同时,结合《长沙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尽快设置桥梁防撞墩、加装主动预警装置,特别是对抗撞性能不足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提高桥梁防触碰能力,降低安全隐患。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