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交函〔2022〕283号
现对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11日至3月24日。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提出,并载明具体异议内容、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真实姓名、单位、电话和地址。
受理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
邮编:010020
联系人:马鸣
联系电话:0471-6969040
附件:1.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pdf
2.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pdf
3.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pdf
4.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公示表.pdf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