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辽交公水规〔2021〕3号)文件规定,我厅完成了2021年辽宁省公路工程从业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厅提起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单位申述意见须加盖公章,经法人签名;个人申述意见需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23878036 024-81670360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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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