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积极扩大交通运输有效投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做好2022年扩大交通运输有效投资工作,实现“开门红”“开局稳”。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十四五”系列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工程等,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扎实做好扩大交通运输有效投资各项工作。要强力推进“十四五”规划项目落地实施,加快102项国家重大工程交通项目和“6轴7廊8通道”战略骨干通道项目建设,精准补齐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短板;要加强组织实施,深入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注重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办法、成果;要提升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推动规划内项目尽快启动前期工作,深化路线选址、建设方案、技术标准等主要建设内容论证,合理确定投资规模;要强化项目储备,建立项目清单,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资金土地等政策要素保障,充分发挥中央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部际、省际、部省间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协同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合力。要加强风险防控,强化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资金保障协同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及时支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为引领,推进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
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枢纽等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电子航道图建设,加强航道、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运行监测。
深化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及应用,实施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开展自动驾驶、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
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长期性能科学观测网建设。
加强重大深远海安全监管、航海保障、应急救助、抢险打捞、溢油清除装备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安全应急保障水平。
拓展北斗系统行业应用。
加快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
加快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设。梳理主骨架路线组成,制定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路线方案和项目库。
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推进枢纽集群、枢纽城市、枢纽港站“三位一体”建设,推动一批一体化程度高、服务品质优、示范带动性强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
加快公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
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繁忙通道扩容改造。
完善出疆入藏公路骨干通道。
加快实施川藏铁路配套公路。
加快沿边沿海公路工程建设。
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公路畅通工程。
加快重大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高水平港口设施。
加快水运通道扩能升级,大力推进长江、西江、京杭运河等重点水运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洋山港区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工程、宁波舟山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港航设施工程、长江干线航道标准化畅通工程等前期工作和建设。
加快实施“四好农村路” 助力乡村振兴工程
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加强脱贫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有序实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推动乡镇对外双通道建设。
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
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提升农村公路设施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
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优化,推动形成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综合立体交通网。
加快建设一批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枢纽。
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
推进长江经济带、渤海湾船舶使用岸电。
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