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1〕14号)有关规定,经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审定一致,现就2018-2020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冠名联合审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至1月17日(10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宋琪超,010-65292707;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 朱渊岳,010-64463730;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陈晓莎,010-68591857。
传真:010-65292704,电子邮箱:shuiyunchu@mot.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2022年1月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