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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办法》解读
2021-12-21 来源:内蒙古交通运输厅 

  一、出台背景

  受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是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发现违法线索、防控风险、解决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参建单位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日益重视,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不断提高,同时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的热情不断高涨,使得近年来各种投诉事件逐年增多。

  为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精神,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和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对全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一是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工作的需要。近年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诉过程中,存在着来源复杂多样、材料内容不全面、同一问题多头反映、受理和处理程序不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监管层级不顺畅等诸多问题,亟待进行规范并加以解决。

  二是规范主管部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针对投诉处理工作制定一部系统、实用、便捷的程序性规定,可以更好地服务于行业监管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公路建设项目投诉诉求处理体系,有针对性、合法性、前瞻性地加强事中事后的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不断改善整体市场环境,提高行业营商环境水平。

  三是维护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随着近年来各种投诉事件不断增多,由于缺少系统的投诉处理规定,出现部分恶意投诉人利用制度漏洞,扰乱公路建设市场秩序,非法获利。需要对投诉行为加以规范,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法律法规

  《公路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

  (二)部门规章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并包括七个附件。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办法》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以及投诉处理工作的责权划分和处理原则。

  第二章受理。主要规定了不同投诉的受理权限和部门、受理规则和条件、投诉人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内容、不予受理的情形、受理决定的做出、登记与反馈等。

  第三章 调查。主要规定了调查的组织方式和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的权力和义务,调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对调查结论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 处理。主要规定了对是否可以撤回投诉的要求,处理结果类型,做出处理的时限、方式、档案管理、处罚结果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工作人员的回避情形、保密规定、违规处理方式,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权利,恶意投诉的处理等要求。

  第六章 附则。规定了办法的解释部门和有效期。

  附件部分为投诉处理工作中的相关资料清单及制式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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