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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城际铁路潮汕机场至揭阳南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2021-12-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粤东城际铁路潮汕机场至揭阳南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揭阳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生态环境大楼,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768741

  传 真:0663-87685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粤东城际铁路潮汕机场至揭阳南段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揭阳市(东起潮汕机场,西至揭阳南站)

  环评机构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线路自潮汕机场城际站引出,经空港区、榕城区,终点至揭阳南地下站。项目正线长度15.478公里,共设车站4座,分别为砲台、渔湖、长美、揭阳南站,其中高架站3座,地下站1座(揭阳南站),铁路等级为城际铁路客运专线,采用电力牵引,速度目标值160km/h,局部采用100~120km/h,运营时间为早5:30至晚23:30,全日运营18h。本线未设置牵引变电所、存车场、动车所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尽可能回用,无法回用的接入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建筑土方开挖后应当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在拆迁和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和管理;;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并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高噪声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限制在7:00~12:00、14:00~22:00 时间范围内;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安排在远离住宅区的一侧;对受施工噪声影响较严重的敏感点,尤其是各车站施工采取设置硬质施工围挡。

  2、运营期。废水:车站设计处理工艺为化粪池,车站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噪声:采取声屏障措施22段;对于现状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在采取声屏障措施后无法满足不恶化现状的空港区第二人民医院等4处敏感目标设置通风隔声窗6600平方米,通风隔声窗降噪量要求在30dBA以上,通风量需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4)的要求。本工程沿线部分线段涉及规划居住用地,预留4m高声屏障设置条件。振动:轨道采取60kg/m钢轨、一次铺设跨区间的无缝线路、弹性扣件、柔性砂浆等有效减振措施;加大地下区间线路埋深。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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