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已列入《浙江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布局规划》。七沈公路新建工程为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的地面道路,两者合并招标,项目业主均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南湖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受项目业主委托,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上述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勘察设计及七沈公路新建工程工可、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及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盐县、南湖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本项目起点起于南湖区凤桥镇附近,七沈公路西侧0.5km处S11乍嘉苏高速公路上,设T型枢纽交叉,起点桩号KO+000,路线向南跨镇北路后设凤桥南互通及其连接线沟通七沈公路和余篁线,路线跨越罗汉塘V级航道,穿中法企业厂区后,上跨七沈公路与余篁线交叉口(预留交叉口远期改菱形互通条件),路线与七沈公路南延线位共线,设高架桥(桥下空间利用)向南过庄史村后进入海盐境内,依次跨越白漾河V级航道及元艳线(规划北部通道),经唐家木桥、庄星等村,跨盐百线后结束与七沈公路共线,路线继续跨越海盐大道(规划)后向东偏折,设置武原枢纽与G92杭州湾环线高速互通相交,高速主线跨杭浦高速和杭平申线Ⅲ级航道,终于武原街道红益村盐于公路附近,终点顺接武原互通连接线,高速主线终点桩号K12+380,主线全长12.380km(其中南湖段3.800km,海盐段8.580km)。另设凤桥南互通连接线长1.03km,武原互通连接线长1.92km,连接线共长2.95km。凤桥南互通连接线东起接七沈公路与Y211乡道平交口,起点桩号L1KO+000。终点接西侧余篁线,与余篁线平交,终点桩号L1K1+030。武原互通连接线起于枣园西路与525国道交叉口,顺接枣园西路,起点桩号L2KO+000,终点接于武原枢纽落地收费广场入口,顺接高速公路终点(K12+380),终点桩号L2K1+916.499。
本项目推荐方案全长12.380km,共设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
七沈公路新建工程路线起于七沈公路与余篁线交叉口,终点接规划海盐大道,全长约6.0km,其中南湖段约1.5km,海盐段约4.5k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断面利用桥下空间布置,总投资约5亿元。
2.3 总投资:本项目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投资约73亿元,七沈公路新建工程投资约5亿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J01标段。
2.5 招标范围: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及七沈公路新建工程(含南湖二期及海盐沈荡段)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绿化及环境保护、房建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方案、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安全性评价、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老路老桥检测评估(乍嘉苏、杭浦涉及拼宽路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油气管道影响安全评估、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供电安全性评价报告);七沈公路新建工程(含南湖二期及海盐沈荡段)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或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工作。
2.6 服务周期:
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须全面考虑桥下地面道路的勘察),并报发包人批准;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2)初测、初勘(须全面考虑桥下地面道路的勘察)外业验收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6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须全面考虑桥下地面道路的勘察)外业验收;
(4)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20天内且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报批稿(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7)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4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七沈公路新建工程(含南湖二期及海盐沈荡段)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4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送审稿);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评审通过后1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
(3)项目建议书批复后20天内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报批稿。
(4)地面道路计周期根据高架周期进行统筹安排。
(5)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6)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7)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报批稿(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8)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9)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4天内完成;
(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全套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同时设计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供各个标段施工招标用PDF电子版图纸各一套)。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