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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改委批复2条地铁线路可研报告
2021-11-19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铁轨〔2021〕96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050号),为完善福州市轨道交通骨干线网功能,扩大覆盖范围,加强马尾与主城区交通联系,缓解公路交通拥堵,推动福州城市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103-350000-04-01-405035)。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马尾区。

  三、项目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线路起于2号线鼓山站站后区间,终于青洲站,全长约14.6公里,新建车站9座,其中换乘站3座;新建主变电站1座,为洋里主变电所;设控制中心1座,与达道控制中心共享。

  本项目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贯通运营,车辆选型及列车编组采用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一致的地铁B型车,直流1500伏架空接触网上部授电方式,最高运营速度80公里/小时。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大小交路运行、开行比例分别为2:1,高峰小时发车对数分别为18对、27对和30对,初期配车辆数55列/330辆。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额为111.00亿元,技术经济指标为7.60亿元/正线公里。项目资本金按照40%(44.40亿元)设置,资本金由福州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分五年投入。项目资本金以外投资约67.00亿元由福州市多渠道筹措解决。请福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管控要求,项目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54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规定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并经我委审查,建成后初期、近期和远期年综合能耗分别为8004.7、9025.3和9833.3吨标准煤,单位正线公里综合能耗分别为548.3、618.3、673.5吨标准煤/公里。请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州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勘察,进一步优化线路平纵面设计和车站工程方案,避免竖缓重叠,提高乘客的舒适度,并依法确定征地拆迁范围,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

  (二)进一步优化本工程与与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的衔接,并做好与规划的轨道交通的换乘方案以及与公路客站、非机动车辆等主要交通方式的接驳方案,控制换乘接驳设施用地。

  (三)请地方政府切实做好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地方财政出资,抓紧研究长期稳定的运营补亏政策与措施,明确市场化融资方案。

  (四)落实车辆和机电设备自主化方案,确保符合自主化要求。

  (五)请地方政府抓紧研究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方案,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减轻建设期资金压力,弥补建成后的运营补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暨6号线东调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上报<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可调整暨6号线东调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铁轨〔2021〕97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对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项目编码:2016-350100-48-01-008430)线路以及规模进行调整;同意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103-350000-04-01-81345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

  (一)调整必要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050号),为更好地适应福州市城市快速发展和优化空间布局需求,完善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结构,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福州城市高质量发展,需对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线路以及规模进行调整。

  (二)建设内容调整

  取消原批复工可方案6号线万寿站(不含)至机场站四站四区间,调整后,项目起自仓山区潘墩站,终于长乐滨海新城万寿站,设站16座,线路全长约31.52公里,地下线24.09公里,过渡段0.67公里,高架线6.76公里。

  原批复工可方案6号线起点会展中心站与轨道交通4号线同台换乘,调整为林浦站与轨道交通4号线节点换乘。原批复工可方案批复6号线与规划7、9号线车辆大架修共享6号线横港车辆段,调整为6号线与4、5号线车辆大架修共享于6号线横港车辆段,并对横港车辆段厂前区进行整合调整,建设线网维修基地电子维修中心。因下穿杭深铁路、福平铁路,调整林浦站至樟岚站(原芦岐站)区间工程方案。

  (三)投资估算调整

  调整后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潘墩至万寿站)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240.35亿元,较原批复275.10亿元减少34.75亿元。

  (四)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照闽发改网审交通〔2016〕118号文执行。请你委据此批复,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工程调整的相关工作,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

  二、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

  (一)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二)项目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6号线东调段工程起于长乐滨海新城万寿站(不含),终于长乐滨海新城国际学校站。线路全长5.58km,采用地下线敷设方式,设车站5座,东调段不再新设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和主变电站,沿用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的相关设施。

  本项目与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贯通运营,车辆选型及列车编组采用与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一致的地铁B型车,直流1500伏架空接触网上部受电方式,最高运营速度100公里/小时。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大小交路运行,高峰小时发车对数分别为15对、20对和28对,开行比例分别为2:1、1:1、1:1,初期配车辆数35列/210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额为40.35亿元,技术经济指标为7.23亿元/正线公里。项目资本金按照40%(16.14亿元)设置,资本金由福州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分五年投入。项目资本金以外投资约24.21亿元由福州市多渠道筹措解决。请福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管控要求,项目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54个月。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已按规定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并经我委审查,建成后初期、近期和远期年综合能耗分别为3172.60、3577.26和4258.73吨标准煤,单位正线公里年综合能耗分别为568.87、641.09、763.21吨标准煤/公里。请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州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工作:

  1.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勘察,进一步优化线路平纵面设计和车站工程方案,尽量避免竖缓重叠,提高乘客舒适度,合理设置车站出入口位置,并依法确定征地拆迁范围,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

  2.下一步要加强本工程与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万寿站、F1线滨海新城站的接口准确衔接,并做好与规划的轨道交通的换乘方案以及与公路客站、非机动车辆等主要交通方式的接驳方案,控制换乘接驳设施用地。

  3.请地方政府切实做好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地方财政出资,抓紧研究长期稳定的运营补亏政策与措施,明确市场化融资方案。

  4.落实车辆和机电设备自主化方案,确保符合自主化要求。

  5.请地方政府抓紧研究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方案,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减轻建设期资金压力,弥补建成后的运营亏损。

  6.请福州市加强本项目与区间相关的规划市政工程协调,统筹地铁与市政工程建设时序,尽可能减少市政工程建设加载或卸载影响区间结构安全。

  三、其他事项

  (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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