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自12月1日起全省推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标。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现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通知适用范围为海南省及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政府投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必须使用电子标;代建、设计施工总承包、试验检测等与公路建设工程有关的招标投标,则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电子标。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反馈电子招投标运行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