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修订的《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此次修订是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在2018年省厅印发的《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基础上进行的修订。
新修订的《细则》共四章33条,分别为总则、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监督管理以及附则。新《细则》进一步调整了省市县交通质监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完善了交通质监机构基本条件和质量监督相关工作要求,规定了对小型工程相应的简化管理。
本次修订,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对切实落实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质量管理和政府质量监管责任,提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