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城函〔2021〕185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事项和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事项审批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城市绿地事项行政审批部门,城市桥梁架设市政管线审批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应用第一批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工改办函〔2021〕6号)的有关要求,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工程建设临时占用绿地等4个涉及城市绿地事项以及涉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事项审批许可证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用电子证书
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用工程建设临时占用绿地、工程建设移植树木、工程建设砍伐树木、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等5个审批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实行全省统一编码,审批机关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审批机关颁发的电子证书带有审批机关电子签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开展工作、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除涉密项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公开的内容外,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书。
二、电子证书的签发和获取
申请单位通过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审批系统)向当地审批机关申请办理上述5个审批许可证电子证书,审批机关经工建审批系统受理并开展审批,在业务办结时同步生成电子证书,加盖本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电子签章,在线生成电子证书签发。申请单位可登陆海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ssp.hainan.gov.cn/)“登陆账号”→“用户中心”→“证件资料”→“电子证照”→“选择证照”,进行下载和打印。
三、电子证书的使用
(一)电子证书样式和内容。电子证书采用PDF格式文件为载体,加盖审批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同时配套生成证照二维码,电子证书不设正副本。电子证书的证面信息包含项目基本信息、证书证号编码、验证二维码、发证单位、审批内容、电子签章等信息。
(二)电子证书证号编码。
1.涉及城市绿地事项。电子证书证号编码共16位,前1-6位数字号码为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由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统一编配),7-12位数字号码为许可颁发日期,13-14位数字为固定值(其中工程建设临时占用绿地为“ZL”,工程建设移植树木为“YS”,工程建设砍伐树木为“KS”,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为“YG”),15-16位数字为顺序码。涉及城市绿地电子证书证号编码构成如下:
2.涉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事项。电子证书证号编码共18位,前1-6位数字号码为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由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统一编配),7-14位数字号码为许可颁发日期,15位数字为桥梁类型码(其中,“1”为梁式桥,“2”为拱式桥,“3”为钢架桥,“4”为悬索桥,“5”为组合体系桥),16位数字为管线类型码(其中,“1”为液压管,“2”为燃气管,“3”为电力电缆,“4”为弱电管,“5”为光纤管),17-18位数字为架设部位码(其中,“11”为护岸+主梁,“12”为护岸+人行道底座,“13”为护岸+桥墩(桥台),“21”为引坡挡墙+主梁,“22”为引坡挡墙+人行道底座,“23”为引坡挡墙+桥墩(桥台))。涉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电子证书证号编码构成如下:
(三)电子证书调用。在海南政务服务网办理各项业务,如需提供上述5个审批许可证作为申请材料的,可在上传材料页面“填报材料”→“证照库”→“新电子证照库”→“勾选要引用的证照”,点击“引用”,即可调用。
(四)电子证书信息公开。电子许可证信息对外公开,公众可通过扫描证照上的二维码查验证照公开信息,也可以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的“工改首页”→“证照公示”→搜索相关证号进行查询。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管。各市县城市绿地事项行政审批部门、城市桥梁架设市政管线审批部门要加强对电子证书的使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证书造假、篡改行为。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许可证的一律无效;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做好衔接。各市县城市绿地事项行政审批部门、城市桥梁架设市政管线审批部门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对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信息进行检查和清理,按照电子证书标准逐步实行电子化。
附件:全省电子证书行政区划代码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