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19龙州科甲经水口至那花公路工程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G219 龙州科甲经水口至那花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0〕1269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219龙州科甲经水口至那花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21〕7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崇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崇左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强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G219龙州科甲经水口至那花公路:项目起自崇左市龙州县武德乡科甲村,接G219大新岩应至龙州科甲段终点,经武德、峒桂、水口,止于下冻镇两庄村东侧,接G219龙州那花至宁明北山(龙州境段)公路起点,全长35.122776km。
全线均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V=60Km/h、路基宽设置10米和1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大桥536.48m/1座(驮模大桥,主桥采用60+110+6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大桥1252.32m/2座,涵洞118道,隧道1764m/4座(陇独隧道长度为648米,洞桂隧道长度为768米陇因隧道长度为178米,陇皿隧道长度为170米),平面交叉60处,服务区1处,便民候车亭15处,设计概算总投资约92730.2263万元。
2.2招标范围: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咨询、安评、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与上述工程的施工完成及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水土保持监测验收、环保监测验收等。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的咨询、安评及工程的竣(交)工质量检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环保监测验收由发包人负责委托,承包人负责支付相关费用。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1)。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为30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6个月,(自发包人或监理人所发出的设计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时间开始计算施工图设计工期,至施工图设计获得批复为止),施工工期24个月(自发包人或监理人所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时间开始计算施工工期,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为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