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实施情况调研及第二批目录征集等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目录》(第一批)实施情况调研,并启动《目录》(第二批)征集、研究和编制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区(系统)组织《目录》(第一批)实施情况调研,面向相关单位、机构公开征集拟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并通过筛选、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形成地区(系统)《目录》报交通运输部。征集内容为公路水运工程拟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工程结构安全耐久、施工环保安全等。征集范围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材料或设备供应商以及从业人员,行业协会、科研院所。
《通知》还提出了《目录》的筛选条件:一是问题导向性。以典型事故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主要导向,聚焦到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二是普遍适用性。充分考虑全国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性,具备全国范围内容的普遍适用性,或多个地区(行业)提出。三是成熟替代性。市场上有其他较为成熟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作为替代选择,且市场供应满足需求。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于2020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目录》(第一批),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此次启动《目录》(第二批)编制工作是落实常态化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下阶段,省厅将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统筹组织我省《目录》(第二批)征集、研究和编制各项具体工作,同时积极推动我省在淘汰公路水运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工作方面的工作成果纳入全国《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