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在政务服务证明事项方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做到制度先行、流程规范。目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26项证明实行了告知承诺制管理。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交通运输部门依据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在涉企经营许可方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排查摸底的紧急通知》,就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落实改革举措、完善办事指南、制定告知承诺书、细化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自治区、盟市、旗县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受理条件、设定依据、提交材料和办理时限“三级五同”安排部署;对全区交通运输系统25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管理5项,并制定告知承诺书,明确告知承诺内容,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对公路工程建设审批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前介入勘察设计。明确公路建设项目工可研批复后,即可提前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申请咨询审查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依法确定后,咨询审查单位即可介入勘察设计,参与方案论证等,减少设计文件上报后的修编工作量,加快审批工作进程。
为优化勘察设计审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减少申报材料,便于行政相对人进行线上、线下申报,大幅度压减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报材料,将原7项申报材料中第5项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及第6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材料调整为告知承诺形式,不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申报材料压减至4项。此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压减审批环节,明确盟市交通运输局或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公司、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公司确认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部门批复要求后,报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实行“两审合一”,要求咨询单位在收到最终修编完成的设计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咨询审查。(李凤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