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十三五”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全面总结“十三五”我省养护管理工作,谋划部署“十四五”全省养护管理工作,省厅定于8月底召开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会议将对“十三五”期间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现就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为推动“十三五”公路养护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十三五”迎国评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主要为养护技术管理人员、养路工、路政(路产)管理人员,总体向基层倾斜。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共设四个奖项,分别为:“十三五”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优秀单位(推荐13家),“十三五”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养护管理优秀(先进)单位(推荐21家),“十三五”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优秀(先进)单位(推荐21家),“十三五”湖南省公路养护管理先进个人(推荐130人)。(具体名额分配和推荐方式详见附件1)
三、优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固化基础、深化转型、强化安全、优化品质”的养护发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推进公路养护管理高质量发展和“十三五”迎国评工作中成效显著;
(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领域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运转协调,近年内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四)领导班子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解放、勇于开拓,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带领干部职工团结进取,奋发向上,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五)干部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好,单位风气正。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显著,为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和“十三五”迎国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处处发挥表率作用,近年内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四)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经营性高速公路的先进单位、普通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优秀(先进)市州单位由省厅根据路况抽检和综合考评结果排名顺序推荐。高速公路先进个人由获奖单位推荐,优秀县市区单位和先进个人均以市州为单位统筹推荐。
(二)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附件1),秉承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单位集体研究推荐上报先进对象,推荐名单应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在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三)各单位要按要求填写《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组织被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优秀(先进)单位推荐表》《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4),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一并于2021年8月18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抄送省公路事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田玉峰;联系电话:073188770039,15874259894
邮 箱:383513346@qq.com(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谭金祥;联系电话:19974905165
传 真:0731-84443628(省公路事务中心)
邮 箱:272840827@qq.com
附件:1.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汇总表
3.优秀(先进)单位推荐表
4.先进个人推荐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附件1:
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一、先进单位
(一)“十三五”湖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优秀单位(共13家)
序号 |
类别 |
单位 |
推荐数量 |
推荐单位 |
推荐方式 |
1 |
还贷性高速公路 |
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
1 |
省厅推荐 |
|
2 |
还贷性高速公路 |
高速集团市州分公司 |
7 |
集团公司推荐 |
|
3 |
经营性高速公路 |
经营性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 |
5 |
省厅推荐 |
按路况抽检结果,推荐排名前5名的经营公司。 |
备注:排名前5的经营性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待路况抽检结果出来后再逐个通知相关单位。
(二)“十三五”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养护管理优秀(先进)单位(共21家)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推荐单位 |
推荐方式 |
1 |
优秀市州单位 |
3 |
省厅推荐 |
汇总2016年—2020年五年省对各市州县的路况及综合评价结果,按路况占60%(其中前四年占60%,2020年占40%),治理能力评价(每年养护综合管理考核结果养护和路政各占20%)占40%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
2 |
先进市州单位 |
4 |
省厅推荐 |
|
3 |
优秀县市区单位 |
14 |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
每个市州推荐1个县市区单位,可参考省厅推荐方式。 被推荐范围为:县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基层管养道班等。 |
(三)“十三五”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优秀(先进)单位(共21家)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推荐单位 |
推荐方式 |
1 |
优秀市州单位 |
3 |
省厅推荐 |
由厅农村处根据“十三五”期(2016-2020年)省厅年度考核结果排名推荐,按排名依次确定优秀和先进单位。 |
2 |
先进市州单位 |
4 |
省厅推荐 |
|
3 |
优秀县市区单位 |
14 |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
每个市州推荐1个县市区单位,可参考省厅推荐方式。 被推荐范围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基层管养站所等。 |
二、先进个人
“十三五”湖南省公路养护管理先进个人(共130人)
序号 |
表彰对象来源 |
总数 |
名额分配 |
推荐单位 |
备注 |
1 |
厅直系统 |
6 |
厅养护处、厅农村处各1人,省公路事务中心3人,厅信息中心1人 |
省厅推荐 |
厅直系统由厅养护处组织推荐、征求驻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意见并集中公示。 |
2 |
高速公路 |
26 |
13个获奖单位,每个单位推荐2人(养护、路产各1人) |
获奖单位推荐 |
高速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推荐对象由集团公司统一报送,各获奖BOT公司(待排名结果出来后另行通知)报送各自推荐名单。 |
3 |
普通公路 |
42 |
14个市州,每个市州推荐3人(干线养护、农村公路养护、路政或路产各1人) |
市州交通运输局 |
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报送,在推荐优秀县市区的同时,推荐该县市区单位先进个人。应在所在单位公示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4 |
普通国省道 优秀县市区单位 |
28 |
14个普通国省道获奖县市区单位,每个单位推荐2人(养护、路政或路产各1人) |
市州交通运输局 |
|
5 |
农村公路 优秀县市区单位 |
28 |
14个农村公路获奖县市区单位,每个单位推荐2人(养护、路政或路产各1人) |
市州交通运输局 |
备注:表彰对象主要为养护技术管理人员、养路工、路政(路产)管理人员,总体向基层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