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工程工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公路工程工法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书面材料应详细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异议提出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申报单位对公示的信息(单位名称、工法完成人及工法名称等)进行核对,如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协会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函告。
三、请通过认定的单位登陆申报系统,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工法文本,并在8月15日前完成修改后的工法文本替换。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科学园南里风林西奥中心B座14层
收件人: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行业事务部
邮编:100101 联系人:张志伟
电话:010-64868878转805 邮箱:tjtjkjb@163.com
传真:010-6486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