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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藏签署合作协议 对跨区域建设项目环评联合审批
2021-07-16 来源:四川日报 
  7月1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成都签署《建立区域环境准入协商机制合作协议》,将建立“四个机制”,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四个机制”即跨区域环评协商机制、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机制、“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和环评交流共享机制。

  在跨区域环评协商机制方面,双方将对可能造成跨区域环境影响的规划环评进行会商,对跨区域建设项目环评联合审批。在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机制方面,双方将联合开展跨区域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开展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检查,联合加强环评质量监管信息互通。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方面,双方将有效衔接相邻区域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促进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协调统一。在环评交流共享机制方面,双方将定期开展环评管理、环评技术评估工作交流,加强两省(区)在环评科研成果、环评专家库、环境准入数据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两省(区)环评管理水平。(全媒体记者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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