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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至宁南、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
2021-06-04 来源: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昌至宁南、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已通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评估,评估单位已出具评估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关于建设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20〕47号)、《关于建设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20〕46号)批准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建设。招标人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招标执行机构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项目、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打捆招标,两个项目总里程约为135.074公里,估算总投资约为290.0001亿元。

  (1)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项目

  S71线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18条成都放射线之一“成都经乐山至云南”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我省南向的重要出川通道。项目建设对于凉山州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精准脱贫”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已纳入《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年)》和省《关于实施综合交通建设三年行动的意见》。

  项目位于凉山州境内,路线起点位于西昌市大兴乡,与西香高速交叉设大兴枢纽互通;向南至阿力洛村,采用隧道方案穿越大菁梁子至特尔果村,沿特尔果河布线至特博波乌村设特尔果互通+服务区,然后沿则木河布线,经特补乡甲甲沟村至庙子湾村设螺髻山互通;继续沿则木河向南布线,经觉甘史村、小槽河村、邓家平村、新成功、小田坝、至荞窝镇的施家梁子设荞窝互通;继续向南经小蒿子坪、红花地、至流租脚村设普格互通;继续向南至谭家营盘上跨西洛河后经联合村、干田坝、苏家湾、大河坝至公德房电站南侧跨黑水河至其西岸,经公德房、上游村至松新设松新互通;经碧窝村、月塘村、天久至顺河村设宁南北互通;经朱家河坝、下营坝至岔河口跨黑水河后采用隧道方案穿越山体,而后沿宁南县城西侧布线,经大水塘至宁远镇梓油村设宁南县枢纽互通与G4216宁攀高速公路段交叉。路线全长104.929km,估算总投资约213.2746亿元。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普格县城段(K3+616.09~DK64+900)的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25.5m,普格县城至终点段(DK64+900~K109+966.710)的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26m,沥青混凝土路面。

  (2)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

  S81线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18条成都放射线之一“成都经布拖至云南”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我省南向出川的重要通道。项目建设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沿线县乡脱贫致富的进程,促进凉山州特色优质资源开发,打造四川省重要的支撑点和增长极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已纳入《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年)》和省《关于实施综合交通建设三年行动的意见》。

  项目位于凉山州境内,起于会东县姜州镇石匠湾附近,接G4216宜攀高速公路。路线往东南经平安村、新民村,至邓家村子设置隧道穿越大火山,继续向东经熊普村;之后路线至观音岩折向西南,至蒲草湾设置隧道穿越大黑山,路线转向东南经柳树村;继而在黄家庄附近转向西南,至小村设置隧道穿越白龙梁子;路线继续往东南经上进村,至大坪地村西侧折向南,跨越金沙江后进入云南境内,对接S29皎平渡至禄劝高速公路,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初步达成的省界连接线协议,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位于省界的金沙江特大桥以自然省界为界,两省各自出资建设。路线全长约30.145公里,估算总投资约76.7255亿元。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1.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期预计为4年。项目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1.3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资本金全部由投资人出资。除资本金以外的项目建设资金均由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自筹。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西昌至宁南、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本项目采用BOT方式。中标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成立项目公司。

  2.2.2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投资协议约定与项目公司就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签订特许权协议。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设计、项目建设、运营养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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