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城市体检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在各市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亳州、滁州、马鞍山、芜湖、铜陵、黄山6个地级市,以及广德市、泗县2个县(县级市)为全省第一批开展体检城市,拟给予一定补助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日期为2021年5月27日至6月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信函投诉的,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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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