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工作安排,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拟确定为湖州市、宁波市。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月12日-5月18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农村处联系,联系电话:0571-87813820。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