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和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2020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和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申诉,逾期不予受理。申诉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申诉事项的事实情况及依据等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申诉的,须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诉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举报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5月6日。
受理机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999号
电话:0791-86243535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1日
附件:2020年普通公路设计企业和施工主体二类序列信用评价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