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京台高速公路河北段部分路段路面及桥面病害治理工程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京沪、京台高速公路河北段部分路段路面及桥面病害治理等2项工程方案的批复》冀高运〔2021〕8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京沪、京台高速公路河北段部分路段路面及桥面病害治理等2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102 号)批复,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21]E0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沪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沪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京沪、京台高速公路河北段 2.1.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1.2.1路面病害处治 对京沪高速上海方向k176+000~k182+000、京台高速北京方向k232+000~k239+000、青县互通匝道、沧州北互通匝道、沧南互通石黄渐变段等路段出现的裂缝、坑槽、松散病害进行处治。路面病害处治共计186019平方米。
2.1.2.2桥面病害处治 对京沪高速k158+816南运河大桥双向、k174+783子牙新河特大桥上海方向第7联第1孔、京台高速k210+241中桥双向、k218+864胜利渠中桥北京方向、k222+543中心渠中桥北京方向、k274+024漳卫新河岔河大桥北京方向第3联、k184+962跨线桥上海方向、k274+990埝高庄小桥双向等8座桥梁存在裂缝、块裂、坑槽、松散等病害进行处治。根据病害程度不同,分别铣刨至不同的路面结构层:铣刨4厘米沥青面层的,重铺4厘米ARHM-13改性沥青混凝土;铣刨9厘米沥青面层的,重铺4厘米ARHM-13改性沥青混凝土+5厘米ARHM-13改性沥青混凝土;铣刨17厘米沥青面层的,重铺4厘米ARHM-13改性沥青混凝土+4厘米ARHM-13改性沥青混凝土+9厘米ARHM-20改性沥青混凝土,其中,对京台高速k210+241中桥上海方向1厘米微表处进行铣刨,重新铺筑1厘米MS-3型微表处,各面层下设胶粉改性纤维防水粘结层;铣刨桥面沥青面层后,对损坏的水泥混凝土采用C50高性能微膨胀防水混凝土进行挖补;对京台高速k274+990埝高庄小桥板底渗水、碱蚀病害的12道铰缝进行注胶,共计90米。桥面病害处治共计14214平方米。
2.1.2.3标线恢复 路面及桥面病害处治完成,恢复标线共计12942平方米,其中普通热熔标线12457平方米、振动标线485平方米。
2.1.3计划工期:1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京沪、京台高速公路河北段部分路段路面及桥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