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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
2021-03-01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是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质量、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需求,对于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长期供给质量和效率,推进公路交通养护现代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见》(交公路发〔2020〕127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0〕71号)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十四五”期间集中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为高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现制定江苏省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实施范围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国省道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桥梁改造。

  到2024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公路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桥梁改造。国省道新发现四、五类桥梁当年处治率100%,对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部分老旧桥梁实施改造,实现全省高速公路一、二类桥梁比例达98%以上,普通国省道一、二类桥梁比例达95%以上。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

  1. 技术状况较差的桥梁:国省道和农村公路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桥梁,国省道新发现四、五类桥梁;

  2. 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的桥梁: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设计荷载等级为汽车-20级的三类桥梁及汽车-15级及以下的桥梁;二级及以下普通国省道中设计荷载等级为汽车-15级及以下的桥梁;

  3. 结构存在缺陷的桥梁:轻型少筋拱桥、带挂梁结构的桥梁,无加劲纵梁吊杆拱桥等结构冗余度明显不足的桥梁;

  4. 其他适应性不足的桥梁:国省道上通行能力、抗洪能力等适应性不足的桥梁;

  5. 专项行动涉及的桥梁: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部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等确定改造的桥梁。

  二、工作机制

  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省级推进工作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省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作。丁峰副厅长担任组长,组员由厅行政审批处、综合计划处、财务处、科技处、安全监督处、建设管理处,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会同省交通执法局研究制定我省提升耐久性和危旧桥梁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别负责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桥梁排查、改造工作的日常监管,做好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成立专项工作组,具体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公路危旧桥梁排查、改造工作,编制分年度改造任务清单建议。其中,高速公路桥梁由经营管理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交通集团要加强对系统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统筹督导;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由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具体组织实施。

建立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各单位要落实具体工作联络人,2021年1月25日前将市级联络人报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王辉,电话025-84211921,邮箱wangh@jsgl.cn),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交通集团及其他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联络人报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联系人:杨升,电话025-84329722,邮箱jsjtzfgsk@sina.com)。

  三、实施要求

  (一)准备阶段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结合公路桥梁养护检查及有关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按照规定组织技术力量对现有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一步深化排查,摸清符合实施范围要求的公路桥梁底数,建立基础工作台账,组织填报排查明细表(附件2),提出分年度改造任务(附件3),于2021年3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交通运输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交通集团负责系统内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数据审核和扎口报送工作。

  (二)实施阶段

  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交通运输部下达的改造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各地改造需求,编制年度改造计划,指导各地做好计划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根据改造工作要求和分年度改造任务计划,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做好相关前期工作,积极筹措改造资金,组织推进危旧桥梁改造实施。优先开展安全风险较大的四、五类桥梁和需提升抗船舶碰撞能力的公路桥梁改造,国省道公路四、五类桥梁改造过程中应同步提升桥梁抗震能力。鼓励各市对农村公路新发生的五类桥梁实施改造。按照安全、经济、科学的原则,制定针对性的改造方案,高标准开展危旧桥梁改造工作。年度计划中除个别施工期较长的拆除重建项目外,均应在当年完成。台账中的危旧桥梁,要结合年度管养实际及时新增和销号。

  自2021年4月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交通集团及其他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于每月15日前按照附件4格式报送当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为保证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设计、检测、施工等单位在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设计、施工、养护中的技术优势和建设经验,各单位可委托技术咨询单位对公路危旧桥梁进行排查和评估,开展危旧桥梁改造设计。

  (三)总结阶段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交通集团要加强示范引领,实施动态监测,及时总结危旧桥梁改造管理经验、技术创新应用等工作亮点,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送本地区(单位)“十四五”危旧桥梁改造工作总结。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实施成效,适时组织全省现场调研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研究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专家咨询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做好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推进工作。为确保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二)细化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公路桥梁运行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落实属地责任,不断健全完善桥梁安全运行体系,切实提升桥梁本质安全水平。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分类细化责任分工,加大力量投入,有序推进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作。

  (三)保障资金投入

  收费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资金从车辆通行费中列支,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将危旧桥梁改造纳入年度资金计划。普通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资金原则上由各级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创新农村公路桥梁改造投融资模式,强化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资金保障,统筹使用地方财政资金、一般债券、银行扶贫信贷资金等各类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实施过程中,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精简优化程序

  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为专项工程,不需要开展预可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各相关单位根据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病害情况、发展趋势,综合考虑技术、经济、安全、环保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计划,列入年度计划的,即可进入设计阶段。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程一般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并对施工工艺和验收标准进行详细说明,验收按一阶段执行。技术特别复杂或投资规模较大的,可以采用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并按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阶段执行。

  (五)做好技术支持

  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负责本项工作。加强桥梁清单摸排和方案制定工作,加强方案设计、施工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技术管理。针对本次改造行动中具有相同特征的工程进行归类管理,并提出设计、施工、交竣工验收标准化方案,加强危旧桥改造作业标准化规范化,注重强化危旧桥梁改造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同时,结合工程的重点、难点问题,可委托专业能力突出、具有丰富危旧桥梁改造工程经验的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切实做好桥梁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维护更新相关桥梁基础数据。

  (六)强化质量安全

  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公路桥梁改造检测、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追溯监管;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改造计划和路网运行状况,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作业安全及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通行保障;督促公路桥梁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危旧桥梁改造主体责任,规范项目实施管理,明确桥梁特别是“三特”(特殊结构、特大跨径、特别重要)桥梁改造设计方案审查工作要求;加强总体设计和动态设计,注重细节处理,确保改造效果和质量安全。

  (七)加强督导检查

  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专项工作实施进展,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评价。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改造任务总量、年度改造任务及重要桥梁改造复杂程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全过程动态跟踪督导管理。对进度缓慢、改造质量较差的单位进行约谈或督办,确保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高质量按期完成。

  (八)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单位应健全完善管理责任体系,夯实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责任,保障桥梁养护资金投入,定期开展桥梁养护检查、预防性养护和危旧桥梁改造工作,针对已完成改造工作的桥梁依托信息化监测手段对改造工程效果进行长效实时动态跟踪。专项行动结束后,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危旧桥梁年度动态排查结果,组织有关单位继续实施改造工作,持续消除桥梁运行安全风险隐患。

  附件:1. 江苏省公路危旧桥梁排查方法

   2. 江苏省公路危旧桥梁排查明细表

   3. 江苏省公路危旧桥梁5年改造任务汇总表

   4. 年度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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