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促进智能建造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加快智能建造发展,请你们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第一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号,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单位申报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并于2021年3月21日前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案例申报材料(建办市函〔2021〕51号附件1纸质版2份、附件2纸质版1份)寄送我厅建筑业处。
联系人:池 勇,联系电话:0591-87610236。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