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9〕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顺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运输厅补助、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泰顺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项目位于泰顺县西北部,起点位于司前镇司前大桥北侧桥头附近,起点桩号K0+000,近期设临时接线道路与现状235国道平面交叉,远期向北延伸与规划235国道东坑至司前段相接,并预留半菱形互通与现状235国道沟通衔接,路线向南布设,新建司前大桥跨理光溪后沿山展线,经峰门村、古坑、横路,设左溪大桥跨左溪,设池家田隧道经包坑、红岩漈,设红岩隧道至百丈坑,路线与老路分离,跨溪后沿山布设,设三滩大桥跨洪口溪后,路线向南沿山展线,终点位于罗阳镇金北斗,与235国道泰顺金北斗至牛栏岗段相接,并与现状235国道及平安大道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13+423.35,路线全长约13.432公里,其中左幅ZK4+100~ZK7+360段长约3.26公里利用现状红岩隧道及洞口接线。项目总投资141530.2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15079.94万元。批复总工期为36个月。
本项目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整体式路基宽20m,分离式路基宽2×9.75m;本项目左幅利用现状红岩隧道与洞口接线改造利用段(起讫桩号ZK4+100~ZK7+360,长约3.26公里),设计速度维持现状40km/h标准,隧道宽度维持现状8.5m。
2.3 计划施工工期: 36 个月。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设1个标段,第GZSJ标段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2)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及财务跟踪审计;(3)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4)协助和指导业主编制财务决算报告;(5)配合协助项目业主做好竣工决算审批工作;(6)竣工财务决算审计;(7)业主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内容。
2.5跟踪审计服务期: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均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并通过批复止(预计1800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