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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征集建设领域第二批推广、限制、禁止建筑材料(技术)建议目录
2021-01-08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赣建办文〔2020〕10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协会、学会:

  2017年6月江西省建设领域第一批推广、限制、禁止类技术产品目录发布后,对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产生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发展能力,引导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源头管理,指导建筑绿色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应用,加快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现公开征集我省建设领域第二批推广、限制、禁止建筑材料(技术)产品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推广类材料(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江西省发布的产业政策,经过国内和本省的工程应用,证明其在建设工程中的推广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的结构安全,有利于提高建筑物使用功能,有利于节约建筑物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能源与其它资源消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江西省地方标准且技术无权属争议。

  重点征集领域:建筑与围护结构节能、建筑墙体保温隔热、建筑门窗保温隔热、建筑遮阳、新型节能建筑体系、供暖通风与空调节能、照明与电气节能、材料资源利用等。

  (二)限制、禁止类材料(技术)要求:在本省建设工程应用中证明其不能满足建设工程施工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使用功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使用后不能达到建筑节能效果。国家和江西省发布的产业政策中限制或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

  二、征集对象与推荐方式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本地区技术建议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负责审查本行业建议表,省直属有关单位可直接向我厅推荐。

  所提建议表经专家论证、网站公示征求意见后,由我厅发布实施,最终公布时将不体现各类产品的具体生产单位和品牌。请各单位在2021年1月15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盖章版邮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联系人:余海浪

  联系电话:0791-86258762(兼传真)

  电子邮箱:602605693@qq.com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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