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有望将国企改革推入新的快车道。近期有媒体指出,《行动方案》已经在部分央企和地方国企中进行传达和学习。以下为天强TACTER资深咨询顾问对《行动方案》内容、趋势和传递精神的预判及探讨,供大家参考交流。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政策预判及探讨
文 | 张锐 天强TACTER 资深顾问
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在国企改革的关键历史阶段专门出台国企改革行动方案具有重要意义,将明确未来三年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关键任务,为国企改革深化推进提供行动指南。
《行动方案》审议通过后,引发各界的热烈关注和讨论。截至目前,从公开可查的网络信息梳理结果来看,《行动方案》已经在部分央企和地方国企中进行传达和学习。
笔者基于目前公开可查的网络信息,结合多年来服务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操经验,对《行动方案》的政策内容、趋势及精神进行初步判断,供读者参考。
No.1
《行动方案》预计包括以下多个方面的内容:
国企改革总体要求和首要任务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等
No.2
从政策内容项可以看出,《行动方案》仍然是指导性政策(相对混改操作指引等实操性政策而言),其重要特点之一是集成性。笔者判断,该《行动方案》将会把“1+N”改革政策、“十项改革试点”、“双百行动”、“区域综改试验”、“科改示范行动”等十八大三中全会后出台的国企改革重点政策进行系统整合并结构化呈现。因此,《行动方案》除了是对未来3年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工作做出的系统部署外,也将是对新一轮国企改革探索出的改革理论及成功经验的再总结,也是对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的再巩固和推广深化。
No.3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已经明确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作为基本原则,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作为主要思路,把“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作为改革目标,这些主旨都将在《行动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作为思路与关键内容,值得大家认真领会。
No.4
《行动方案》的拟定时间跨越“十三五”收官时期与“十四五”开局时期,结合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形势波谲云诡,以及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行动方案》基于大局出发,预计会把党的十九大对国有资本的担当和对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要求明确地落实到未来3年行动当中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也将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体现。
No.5
《行动方案》必将进一步推动全面综合改革,除了在具体政策表述方面对以往政策进行系统整合集成外,也会在理现状、明方向、定任务中强调国企改革走深走实、提升综合改革成效。这将进一步坚定天强一直以来坚持的“综合改革、系统变革、全面赋能” 的服务方法论,尽力为改革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No.6
《行动方案》仍将聚焦一些关键抓手,并在一些关键领域进行突破。笔者初步判断如下:
01
在国内外大势和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背景下,将强调发挥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战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因此在改革企业的股权结构设置上,《行动方案》将有更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将可能通过把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来实现。
02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重点体现在中国特色的治理安排)、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主要体现在深化三改,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制度、用工市场化、薪酬分配市场化、中长期激励手段等)、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预计会调整混改实施的范围、对战略投资者引入的要求、对员工持股实施的要求,并有可能会强化混改的全过程监督)、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笔者希望看到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转变监管机制和经营机制的具体政策内容)、“双百行动”及“科改示范行动”等专项工程的深化、剥离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仍将是主要抓手。
03
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实施推进骨干员工持股,预计将会出台更为具体的操作性政策,对以往员工持股试点中的一些尚待明确之处和相关问题进行指导和规范。
04
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继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集中监管,支持央企与地方国企、民企重组整合等内容,预计也会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