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厅根据举报,对四川中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创美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艺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华天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中兴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卓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联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群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家企业录入招标代理业绩进行了调查核实,均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通知》(川建招标发〔2020〕218号)要求,对上述8家企业所录入的不实业绩信息予以删除,并将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2018〕1号)规定,对其弄虚作假行为在代理机构诚信档案中作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信息是国家采集经济数据和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要高度重视业绩录入工作,及时准确录入业绩,确保业绩真实性。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