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和平罗县境内,由红崖子黄河 段和精细化工园区连接线组成。
红崖子黄河 段全长5.07km,黄河特大桥长3.398km。起点位于简滨公路K31+890处,随后路线向东南偏离简滨公路线位,在K32+500附近设置礼和互通式立交与滨河大道实现交通流转换,之后路线继续向东南方向布设,设黄河特大桥先后跨越滨河大道、黄河后,终点接G244线,终点桩号K36+960。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路面宽23.0m,桥面净宽21.5m。共设置黄河特大桥3.398km/1座,涵洞20道,设置互通立交1处,设主线收费站1处(含收费站、超限检测站、养护工区、管理所)。
精细化工园区连接线全长4.74km。起点LK0+000顺接红崖子黄河 段终点K36+960,与G244线构成十字平面交叉,之后沿东南方向布设,穿越精细化工园区南侧,终点LK4+743与红陶公路、红赛公路连接线相接,构成十字平面交叉。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12.0m,路面宽10.5m,涵洞17道。
本项目工期为3年,2016年10月开工,2019年10月竣工。本项目总投资113761万元。
2014年12月28日,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宁环审发[2014]58号文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项目建设。2015年8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审发[2015]314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文件。2016年9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6]511号文批复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本工程实际环境保护投资2226万元,比环评阶段环保投资增加了17.82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阶段相比较,项目主要变更如下:
红崖子黄河 段实际路线长度减少263m,黄河特大桥长度增加24m,涵洞增加1道。总投资较环评阶段增加7235万元。
三、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降噪、防尘及污(废)水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实施了水土流失工程防治、施工迹地恢复与利用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本项目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通过资料核实和现场调查,总体来看,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1、声环境影响调查
通过监测,项目验收阶段选择监测的敏感点现状噪声值昼间和夜间均达标,沿线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
由交通断面监测结果可知,在不考虑障碍物降噪且基本平路基(不考虑声影)情况下,昼间2类区(≤60dB)达标距离为25.4m;夜间2类区(≤50dB)达标距离为19.0m;在现有的车流量下,衰减断面交通噪声值随距离增加而逐渐减小;对于断面衰减断面最远点(120m)和最近点(20m)总衰减量昼间为14.6-15.7(A)之间,夜间为15.1-16.4dB(A)之间。
由24小时连续监测结果可知,全天昼间最大噪声监测值为58.7dB(A),出现时段为15:00-16:00,夜间最大值49.0dB(A),出现时段为5:00-6:00;昼间,噪声值变化具有以下特点:噪声值峰值出现在14:00-16:00时段内,6:00-10:00时段内噪声值较低,其余时段噪声值变化幅度较小;交通噪声的峰值时段和车流量的峰值时段完全重合,监测噪声值与车流量基本成线性关系,监测值随车流量的增减而升降。
2、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①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经调查,本项目沿线跨越黄河、灌渠,经过黄河以特大桥形式跨越,灌渠以涵洞形式经过,常年有水的仅有黄河。
②施工期环境影响
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严格按照环评选址要求进行选址。施工营地内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统一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址绿化。
总体看来,工程施工对沿线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施工期未发生水质污染事故。
③营运期地表水影响
项目建设有完善的公路排水设施,收费站内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夏灌冬储。通过监测,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绿化标准,满足验收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运营单位针对黄河编制了《风险应急预案》。项目试运营至今,没有污染事故的发生。
3、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①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实际使用沥青混合料采用外购形式,采用密闭罐运输到施工现场,由高效沥青摊铺机进行现场滩铺作业。水泥混凝土采用现场集中拌和方式,混凝土拌和楼安装有喷淋设施减缓影响,拌和站占地类型为荒地,其上下风向处也均为荒地,15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点,周边影响区内无居民分布,拌合站设置符合《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相关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均选用运行良好的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科学养护,减少了尾气排放。施工单位安排专门的洒水台车对工程施工区域和临时占地区产生扬尘区域进行洒水抑尘,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和运输路线及邻近敏感点区域均加大了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和运输路线及邻近敏感点区域均加大了洒水降尘频次。
总体来看,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规定的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②试运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影响调查
本项目在试运营过程中加强了公路两侧原有绿化林带的管护,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吸附汽车尾气及交通扬尘的作用,防止了扬尘对沿线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在公路两侧种植了适合当地生长的树种,特别在靠近敏感点路段,增加了种植量。项目运营过程中,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加强道路路面养护,对运输散装物资车辆进行管理,未加盖篷布禁止上路。本项目收费站内取暖采用电锅炉进行取暖,对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①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废弃物及施工营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对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以及含油污的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营地设置了化粪池和垃圾箱,并及时进行了清理。
总体来看,施工期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②试运营期影响
正式运营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收费站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底泥。根据调查,本项目收费站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至沿线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底泥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5、环境管理
项目在建设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在建设中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种措施按要求实施。公路线两侧植被已得到恢复。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严格,《环保设备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等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了登记造册并设有专人保管。宁夏红崖子黄河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且落实到公路管理者个人,严格执行。
四、调查总结论
宁夏石嘴山红崖子黄河 工程在建设过工程中,基本履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工程施工期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止环境污染,试运行期公路沿线生态环境恢复良好,污染防治与控制措施满足要求,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宁夏红崖子黄河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巍
联系电话:18995192008
附件:
2、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