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发布《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通报》指出,省政府门户网站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质量监测中,发现共有34家招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29家代理机构存在意识淡薄、业务不精、把关不严、随意性大、社会反应突出等问题,影响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通报》提到,真实、准确、合法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是招标采购单位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负的义务和责任。但从执行情况来看,这项要求在部分招标人和标采购代理机构中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在通报所列处罚中,最严重的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信息,这也就意味着,该机构在暂停时限内实际上无法再代理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此外还有计入不良档案等。而招标采购单位则被约谈、预警,并要求进行相应整改。
处理通报详情如下:
对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存在严重问题的12家招标代理机构,暂停新代理的招投标项目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记入信用档案不良记录1次。
对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存在严重问题、有关地区已经暂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的2家招标代理机构,记入信用档案不良记录1次 。
对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存在问题的15家招标代理机构,暂停新代理的招投标项目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
对委托上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采购单位,给予全省通报。同时,由所在市(州)、县(市)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约谈,并视其违规情况,给予软环境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