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辽宁、河南、湖南三省份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落地后,交通运输部近日又批复了河北雄安新区、湖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三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方案。至此,试点方案落地家数增至9家。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随后公布了首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即同意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开展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力争用1至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至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打造一批先行先试典型样板,并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做好试点十分重要。”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说,目前全国已经确定了两批34家试点单位,包括省区市的交通主管部门,包括有关的大型企业,也包括有关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技术、一流的管理和一流的服务”四大领域22个试点项目,开展试点工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还要滚动推进更多的试点项目。
目前已经公布的9家试点方案的建设要点中,“智慧交通”成为关键词之一。浙江、山东、贵州、雄安新区、湖北等试点方案中均包含“智慧交通”。例如,“浙江方案”中提出“智慧高速公路”;“山东方案”中提出“智慧港口”;“湖北方案”中提出“智慧港口”、“智慧公交”、“智慧机场”等;“雄安新区方案”提出“智能出行”等。
此前,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表示:“要让交通运输行业成为新装备、新基建、新业态应用市场的主力军。”他指出,交通运输部将结合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制定促进自动驾驶发展的相关意见,力求构建新基建应用场景,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记者 于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