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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亿 G59炉红山经石门至慈利高速公路项目开始招标
2020-05-26 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22日,《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PPP项目包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发布。这条途经石门的高速公路采用PPP模式建设,公告明确了线路大致走向、 建设标准,计划建设工期为4年,石门境内设3处高速互通立体交叉以及建设太平、龙王洞两条连接线。

  5月22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发布《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G5515张南高速桑植至龙山段PPP项目包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标志着这条贯串石门县西北乡重要的高速公路建设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招标公告介绍,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在石门县境内设置太平、维新、龙王洞3处互通式立体交叉,项目包含建设太平连接线约2.8公里、龙王洞连接线(龙王洞至石门县城)约28.8公里。项目(含连接线)路线长111.75km,投资估算总金额144.23亿元(含连接线)。建设期为4年。

  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太平连接线路基宽10米,龙王洞连接线路基宽8.5米。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10时00分

  据悉,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项目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5月21日获省发改委批复。

  炉红山(湘鄂界)经石门至慈利高速公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贯串石门西北乡,是一条重要的省际通道。建成后,有望带动石门旅游开发、促进山区经济发展。

  附:

  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G5515张南高速桑植至龙山段PPP项目包社会资本方招标

  (摘选部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G5515张南高速桑植至龙山段PPP项目包社会资本方(委托代理编号:HNYX-ZB-19209)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文号:湘政办函[2020]42号)。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出资人代表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招标执行机构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包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估算总投资约260.04亿元,其中项目一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项目的主线长为80.18km,估算总投资约144.23亿元,项目二G5515张南高速桑植至龙山段项目的主线长为61.45km,估算总投资约为115.81亿元。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资本金注入、建设期投资补助。本项目包采用PPP模式进行社会资本招标,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约定股比出资分别成立项目公司,招标人与项目公司按项目分别签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2.1.1详细概况

  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项目(含连接线)路线长111.75km,投资估算总金额144.23亿元(含连接线)。

  路线起自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与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交界的炉红山(湘鄂界),接在建的呼北高速宜都(全福河)至鄂湘界段,经太平、百丈坵、维新、国太桥、东岳观、林家台,止于慈利县西张家山,接已建的呼北高速慈利至张家界段,全长约80.18公里。全线共设置太平、维新、龙王洞、东岳观、慈利西(枢纽)5处互通式立体交叉。另建设太平连接线约2.8公里、龙王洞连接线约28.8公里。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含交警、路政基地等)。

  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太平连接线路基宽10米,龙王洞连接线路基宽8.5米。其他技术指标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值。

  2.1.2项目合作期

  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项目收费期限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自工程具备通车条件并履行规定程序后开通之日起计算)。

  2.1.3项目投融资结构

  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44.23亿元,拟设定最低项目资本金约40.39亿元,占估算总投资的28%。其中,政府方出资49%,社会资本方出资51%。争取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约为36.77亿元,由政府方负责申请落实,其中约19.79亿元作为政府出资的项目资本金,约16.98亿元作为建设期投资补助。剩余项目资本金20.60亿元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其余资金由剩余部分车购税资金和债务融资(银行贷款等)构成,债务融资占项目估算总投资的60.23%,约86.87亿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2.1.4运作模式

  本项目包为PPP项目,采取特许经营合作方式,拟采用“政府特殊股份+使用者付费+建设期投资补助”模式运作。

  2.1.5回报机制

  本项目包回报机制设定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方不承诺社会资本最低收益水平。

  本项目包投资回报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支持和使用者付费。

  政府财政支持资金来源于政府为本项目包申请的车购税补助资金,其中部分车购税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合理支持,剩余部分车购税资金作为项目建设期投资补助。运营期政府不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

  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经营收入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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