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800多公里国省道上巨灾险
2016-11-17
本网讯11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召开普通国省公路营运期巨灾风险保险创新试点工作会议,市公路管理局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首席承保人)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共保人)正式签署保险合作协议,首次为全市800多公里营运期国道和省道上保险。这是宁波成为全国首个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以来,首个正式落地实施的重大保险创新试点项目。
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每年宁波普通公路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损失超2亿元。
根据协议,试点项目以宁波市普通国省公路作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涵盖台风、强热带风暴、龙卷风、暴雨、洪水、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8大巨灾风险引起的公路工程等相关损失,试点为期3年,首年将为宁波市境内的137公里国道、667公里省道提供累计最高达2亿元的风险保障。
立足解决公路巨灾保险“定额难、定责难、定损难”的问题,该项目创新提出“产品+四个一服务”模式:全新开发专门适用于宁波地区的普通公路财产损失保险产品;设立一个可用于巨灾补助的专项风险资金池,建立一个损失预先赔偿机制,成立一个现场风险巡检机构,搭建一个可用于风险管理、风险预警、风险预判等功能的系统平台。同时,在产品条款设计、承保理赔流程、风险管控措施等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下一步,宁波将逐步建立全市公路营运期巨灾保险信息档案共享平台,将公路承保信息、风险管理信息和理赔信息等录入信息档案平台,并定期对风险管理、出险理赔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和报送。通过组建常态化风险巡检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展开对参保公路的现场风险巡检服务工作,对于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反馈,以强化保险定损、赔偿等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