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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肯定网约车互联网+特征:将更多采用鼓励方式
2016-07-29 
        (原标题:交通部肯定网约车互联网+特征:将更多采用鼓励方式)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

        中国网财经7月28日讯备受关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今日出台。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邀请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和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刘小明在发布会上指出,网约车确实具有“互联网+”的非常明显的特征,对网约车的发展,我们更多采用鼓励的方式。这次改革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改革的总体决策部署,充分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充分适应“互联网+”和分享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是体现创新。对网约车没有“一禁了之”,而是出台了全球在国家层面上第一个网约车的监管法规,通过量身定制监管模式,给予其合法的身份,支持其规范发展。

        二是体现协调。通过“互联网+”出租汽车,给予了网约车合法的身份,促进网约车规范健康发展。同时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来推动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转型升级,改善和提升传统出租汽车的供给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最终实现这两种业态的协调融合发展。

        三是体现绿色。因为我们明确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将出租汽车放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综合考虑,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构建宜居的城市,而不是把更多私家车都吸引出来做营运,在这方面进一步体现了绿色。

        四是体现开放。这次在制定制度的时候,坚持了开放立法、开门立法,先后赴21个不同类型的城市进行调研,研究了美国、日本等很多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出租汽车的法律法规,召开了百余次不同范围、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听取意见,反复论证以后才形成了这两个文件,而且两个文件给各个城市人民政府留够了充足的政策空间,地方也可以因地制宜,因城施策。

        五是体现共享。改革坚持以乘客满意为导向,通过推动深化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构建多样化的服务体系,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的成果,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次改革我们根本的目的是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方便不方便,这是我们评价的标准。

        (责任编辑:冯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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