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国内最贵的收费公路
2016-05-14 
        5月1日,河北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该景区开始收取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信息一经公布,引起了媒体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草原天路是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和崇礼区之间的一条县级公路,全长132.7公里,由张北县投资3.2亿元,于2012年9月底建成通车。因沿途风景秀丽而被称之为“草原天路”,近年来深受游客青睐。早在去年,张北县就放出草原天路要开始收费的消息,但后来不了了之。据悉,原因是原定的80元/人票价没能通过听证会。今年初,张北县就原有收费方案进行了调整,价格下调为50元/人。调整后的方案顺利通过了听证会,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人据此计算,按普通小客车能载5人计算,一辆车收费250元,平均每公里近2元,堪称国内最贵收费公路。

        这一消息在舆论界引起很大争议,有人认为,草原天路是一段县级公路,依据我国公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县级公路是无权收费的。有人认为,草原天路虽是县级公路,但因其风景优美,已被划入风景区的管理范围,收费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张北县在建设和管理这条风景廊道方面也确实投入不少资金,收费也可以,但是每人50元的价格显然过高。

        各种观点的激烈交锋,显示大家对收费公路的不同认识,也对草原天路本质属性进行了认真审视。它不仅可以让草原天路的收费政策更加完善、合理,也对推动中国收费公路政策改革、旅游风景区收费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本着“用争议带动进步”的原则,本报平衡搜集了各方观点,力求能真实反映社会对草原天路收费的真实看法。

        支持观点

        资深地青@:既然是大老远自驾去玩的人,就不缺那点钱,张北县现在正是经济发展时期,当地居民需要一些资金支持,交个过路费也是合情合理的,没意见。

        想好再改就好了@:草原天路上每天都有大量观光游客,大家来了之后拍拍照片,看看风景,有雅兴的全家一起在草地上野炊。临走时留下一地垃圾,还得当地人去收拾去管理。所以,收点环境治理费也是应该的。另外,收费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疏散客流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大家考虑该不该收费的时候应该往这方面想。理性发言,不喜勿喷!

        离家的孩子@:从“草原天路景区规划”方案可以看到,接下来景区将建设13个景点,占地350亩,总投资5亿元,包括旅游观光、餐馆娱乐、购物、休闲度假、健身运动等,主要项目有滑草尝风电观光塔、观景台、生态采摘园、汽车营地、自行车俱乐部、户外运动基地、卡丁车广尝草原骑士乐园、木屋别墅、特色农家乐、古栈道、烧烤广场等。这就是旅游景区的“标配”啊,景区收费是正常,为何引来这么多“骂街”的?

        反对观点

        0到100公里@:我开车路过这里,只认真开车,不看风景,可以不交费吗?

        一路向西@:自封个“天路”就可以收费?西藏全境都是天路,是不是该在西藏所有的路口都建上收费站呢?

        受之无愧@社会确实文明多了,以前是一帮人拿着砍刀、板斧嚷嚷:“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现在变成标示牌提醒:“前方50米收费,请减速慢行,祝您一路顺风1

        WENDOUNOR@:身在外地,看到这条新闻我很难过。真的希望张家口还是我记忆中那个默默无闻的张家口,还是我们安安静静的故乡。不希望政府这样发展我们家乡的经济。

        苏垦--bill@说收费是为了更好管理,这个理由站不住脚。看看人家西湖怎么管理的,再看看凤凰古城,鲜明的两个例子证实,景区不是靠一张门票就可以管好的。

        专家观点

        焦彦龙(资深律师):我国《公路法》第九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张北县如果对公路收费,则应经交通、规划、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或备案。如果说草原天路是按旅游景区收费,那么,则应该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规划经批准后立即向社会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查阅。但目前,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河北省旅游局等网站都没有草原天路获批为景区的相关公示文件,也未查到其属于河北省风景名胜区的资料。

        刘思敏(旅游专家):我们争议的焦点不是县级公路能不能收费,因为张北县政府已明确回复,是把草原天路划入风景区来管理。现在要讨论的是,草原天路能否作为风景区存在并收费?有法学专家回答过了,目前手续还不齐全。张北县要想收费,当务之急是把该办的手续办全了。另外,草原天路是一条正常使用的公路,承载着普通公路的运输功能。采取封闭式管理后,需要为有通行需求的客流提供替代方案,比如提供另一条通行公路,或采取技术方案,保障非旅游观光的车辆免费正常通行。

        作者︱徐远震

        编辑制作︱邵讴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