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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交通PPP项目入选国务院示范
2016-03-01 
        近日,海宁市在浙江省交通基础建设中采用PPP模式打造融资模式新样板,被授予国务院第一批PPP模式示范项目,并获财政奖励1000万元。据了解,此次浙江共争取到国家试点县(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海宁市08省道绿化工程是全省唯一被列入的交通类PPP项目。

        2015年2月,交通运输部正式对外发布了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的试点方案后,海宁市在全省公路行业中率先发力——当年4月,海宁在08省道海宁马桥至尖山段绿化工程项目中首次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模式引入民间资本,即由民间资本通过融资-建设-经营-移交的PPP模式来缓解交通融资压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机构与民营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协调关系贯穿项目始终,确保项目的持续性,这是PPP模式的运作优势之一。据介绍,在项目前期方案编制时,海宁市政府联合交通、发改、财政等部门向5家省内种植苗木的龙头企业和2家市内个体苗木经营户征询了意见,并经专家组与投标单位磋商、评审,最终两家单位中标。

        建设期间,由投资方即中标的绿化公司负责种植苗木,主打苗木为桂花、梅花和黄山栾树,合计约10万枝,三年后,视其生长情况进行分年移植,共计10年,最终保留苗木约1.6万株,投资方负责10年期内的苗圃养护。

        在PPP模式下,政府也从过去单纯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者变为监管者,从投资中解放出来。按照2015年市场估算每平方绿化投资约100~120元,08省道海宁马桥至尖山段绿化实施绿化面积500亩,绿化总投资要达3900余万元,还不包括绿化养护成本等。引入PPP模式后,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可大大降低初期投资,有效缓解政府在建设期资金上的投资压力。

        对于民营投资者来说,将公路绿化带当作苗圃使用,可以减少土地租金等成本,同时按照合同规定,三年后种植的苗木可以分年移植,除了可以得到平整补助,海宁市交投集团每年年中、年末都会对企业进行养护管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向其发放养护补助费,十年后政府对最终要求保留的苗木再进行回购。经测算,期终保留苗按当前市场价值达3980万元,预期收益率达260%,而投资单位通过苗木出售,也可获取较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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