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全省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
2015-12-16
公共交通是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工程,也是构建高效率、共享型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着力点。“十二五”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多举措统筹城乡发展,提升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一是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西宁市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着力解决西宁市公交换乘不便、路网不顺等问题。两年来指导西宁市交通局严格按“公交都市”创建方案,加快客运综合枢纽和公交首末站、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建设,优化融合公交线路、构建多样化公交网络,保障公交优先路权、施划公交专用道13公里及协调公安交警完善信号灯改造,开通定制公交,加快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等,有效提升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二是实施全省农村客运通村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客运发展水平低、安全水平不高等问题。构建覆盖全面、运行稳定、安全规范、经济便捷的农村客运系统,实现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注有效益”。省厅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投入和乡镇客运站公交停车港湾及候车站(亭)建设,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创新农村客运的经营模式,根据各地人口分布、群众出行习惯等具体情况,鼓励实施区域经营、循环经营等运输组织方式,并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全面提升农村客运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预计至今年末,在全省农村客运通乡镇率100%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客运通行政村率83.5%,农村客运站覆盖率80%以上;全省已开通城乡公交化运营线路242条,投入车辆1303辆,使200余万农牧民群众享受到安全、便捷、经济的交通出行服务。三是积极探研城市配送、快递业和农村物流发展,着力解决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和农村物流发展滞后、效率效益不高等问题。牵头联合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社、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全省农牧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推进县、乡(镇)级、农(牧)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商公安、商务部门研究制定城市配送市场在车型、车辆标识、市场准入、路面运行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及城市配送车辆在装卸、运行、停靠等方面保障措施,努力构建农村物流和城市配送网络,基本满足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服务需求;对通过省邮政管理局审核的6家快递企业的定线快递运输车辆免征公路通行费,扶持快递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十三五”时期,省交通运输厅将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促进道路、水路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众出行品质,强化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发挥交通运输的先导和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