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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省级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管理
2015-09-17 
        一是严格整治运输企业使用不合格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对所属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同时对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进行量化分析、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信誉质量考核范畴。

        二是严厉整治营运商监控数据漂移、误报警的情况。要求督促卫星定位监控营运商按规定提供通过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监控终端和平台,根据行业部门要求完善监控功能;尽快建立和完善营运商考核制度,建立营运商限入和禁入规定,实现营运商“黑名单”管理。

        三是加快升级省级政府监控平台建设。督促省平台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全面协助提供车辆营运类别、线路名称等重要信息,并纳入违法车辆统计范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是加快推进统一全省道路运输卫星定位限速标准。联合公安、安监、旅游部门统一成都-九寨沟旅游包车线路限速标准,逐步推进其他重要旅游线路及高速直达线路的限速标准。(厅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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