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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严格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十严禁”要求
2015-09-17 
        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采取四条措施严格落实省纪委中秋国庆期间“十严禁”纪律要求。

        一是将“十严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下发了《关于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迅速组织学习,并利用滚动屏、网站、橱窗等广泛宣传,确保每位党员干部人人知晓“十严禁”要求。

        二是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近日开展以“四风”问题、特别是“十严禁”行为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各单位必须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驻厅纪检组。

        三是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中秋节前,每位厅领导对所管辖处室和厅直单位执行“十严禁”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和提醒。厅直各单位党委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和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联合审计部门在“两节”前后对厅直各单位财务报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有无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开支,真正做到盯住每个节点。还将对上述问题及公车使用、停放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要求厅直各单位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餐区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责任落实不力、对专项监督检查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或“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或部门,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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