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普宁市新河西路北段、广达北路北段、新河东路北段、文竹北路北段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5-08-18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5]24号、25号、26号、27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城镇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投资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普宁市新河西路北段、广达北路北段、新河东路北段、文竹北路北段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2、项目位置:普宁市。3、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普宁市新河西路北段全长1562米,路宽28米、广达北路北段全长1326米,宽40米、新河东路北段全长1573米,宽28米;、文竹北路北全长1259米,宽40米;主要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路灯、绿化、交通标志线及信号设施等,估算建安费约为18370.6万元。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4、合同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相关规范要求。三、投标资格: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2、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3、申请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申请人在2015年8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划入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收款人:普宁市城镇建设管理局,开户行:交通银行普宁支行,账户:489016100010149030547),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申请(未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保证金在三个工作内退回原账户)。5、外来施工企业在报名前应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收取原件)。四、购买招标文件:1、各申请人须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1.1、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1.2、申请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1.3、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1.4、招标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1.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1.6、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新成立的公司未满三年的,查询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查询公司或法人有行贿记录的,不予报名。2、2015年8月21日至8月27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9时至17时30分,招标人在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五、现场考察和书面答疑:1、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2、投标人应在2015年9月7日前将需要解答的疑问书面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hongmaojianli@163.com)。六、费用:勘察设计费用:详见招标文件。七、工期:勘察设计工期:详见招标文件。八、公告发布媒体和时间:1、公告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2、公告时间:2015年8月17日。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普宁市城镇建设管理局,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市区赤华南路东侧,联络人:周先生,电话号码:13925619883,传真号码:0663-2267714,电子邮箱:zhou.cm@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联络人:肖先生,电话号码:0754-86565098,传真号码:0754-86565098,电子邮箱:hongmaojianli@163.com。

        本文来源:金羊网-广东建设报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