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公安部交管局部署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
2015-08-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安部相关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8月1日至9月27日,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全国统一行动。

        此次全国统一行动分5个阶段进行:

        8月1日至8月10日为第一阶段,开展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行动。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开展源头排查,发现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督促立即检验、报废车辆,限期清理车辆违法;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旅游客车办理包车手续情况。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大客车及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等一律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纳入重点管理。

        8月13日至8月22日为第二阶段,开展整治套牌假牌车辆统一行动。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成立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形式,开展“六必查”(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省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并会同刑侦、治安部门铲除一批制假贩假团伙、窝点。

        8月25日至9月3日为第三阶段,开展整治客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统一行动。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动态监管,严查夜间客车违规运行,开展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集中检查。

        9月6日至9月15日为第四阶段,开展整治校车统一行动。将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并针对本地校车开行时间、路线特点,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增设护学岗。

        9月18日至9月27日为第五阶段,开展整治“酒驾”、“毒驾”统一行动。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毒驾”统一行动,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源头与路面并举、打击与宣传同步、网上与网下结合,不断改进勤务模式,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构建联合整治协作机制,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执法手段,提高统一行动的技战水平和查处效率;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发布统一行动的信息,并采取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倡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渠道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傅蕾)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