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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那些本可避免的交通违章
2015-07-17 
        

        6月16日—7月16日,我省公安厅交管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查违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大会战全省统一行动,行动期间,我省各级公安交警下沉一线,集中查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存有侥幸心理的交通违法参与者。

        据悉,截至目前,我省高速交警一支队、二大队所查处违法行为均过万起,其中不乏各样的违法行为,对此,本报记者通过整理,列了几例那些本可以避免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1坑儿子的老爸

        地点:平遥

        违法行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驾驶

        7月10日,高速交警一支队七大队民警在京昆高速主线平遥路段施工点开展全拾查违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大会战集中行动。10时30分许,一辆重型货车在距离执勤点大约100米处停了下来,并在驾驶室内匆匆更换了驾驶员。民警上前在了解中得知,年轻男子是中年男子的儿子,目前未满20周岁,还未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今日凌晨,父子二人前去送货,当行至孝义时,父亲疲劳困乏,觉得高速公路上车少路况好,顺便还能让儿子练练车,谁知道被执勤的交警当场查获。儿子也将因自己的不懂法而进了拘留所。

        处罚与提醒: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父亲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儿子因无证驾驶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民警对二人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后,予以处罚。

        案例2车辆超员4人被查

        地点:晋城

        违法行为:超员

        7月9日10时20分,高速公安交警三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晋城东收费站集中行动发现一辆悬挂车牌为晋A13××B的小型普通客车,核载五人,居然载有9个人,超员4人,更让民警意外的是此车还乘坐有小孩。该车驾驶人称车上都是自己的家人,趁孩子暑假想出去旅游,自以为上高速没有交警检查就安全了,没想到被交警当场查获。

        处罚与提醒: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且积极联系车辆将超员车辆转运。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提示超员会影响车辆的制动能力,发生危险时,很可能因无法及时刹车而造成伤害,突发情况下特别是小孩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因此面临更大的安全隐患,所以驾驶员应规范行为,严格遵循核载要求,时刻遵守法律,保护自身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因超员引发的事故。

        案例3多警种联合查获毒驾违法案件

        地点:太谷

        违法行为:毒驾,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以及驾驶证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7月9日凌晨,太谷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康源南路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灰白色QQ小轿车驾驶人精神恍惚,疑似毒驾。巡警大队民警立即将此情况反馈给交警大队。

        得知情况后,太谷交警大队立即出警,将驾驶人带回审查。经过对违法嫌疑人驾驶证的查询,民警发现嫌疑人张某为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而其使用的驾驶证为伪造变造后的证件。在对嫌疑人张某进行尿检后,发现其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其行为已构成毒驾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与提醒:目前,张某因涉嫌毒驾、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以及驾驶证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三种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太谷交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案例4准假证变身C本秒变D本

        地点:长治

        违法行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7月10日22时,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至长治平顺与河南林州交界的省际虹梯关收费站时,突然关闭车灯、减慢车速、靠边停车。民警奔向停靠车辆时,车上的驾驶人已经与后排座位的一名乘客更换了位置,而这一幕也被民警随身携带的记录仪录的一清二楚。

        民警核实后得知,驾驶人申某考取的是D本,不能驾驶机动车,而坐在后排的许某考取的驾驶证是C本,是车内唯一可以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驾驶人许某从平顺至安阳,准备上高速公路时,申某自告奋勇做起了小型机动车的驾驶人……

        处罚与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某因准驾车型不符将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并处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交警提示:准驾车型不符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对这种行为一定要加以杜绝。

        案例5自制临时号牌被警方查处

        地点:平遥

        违法行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请出示驾驶证及车辆手续。”7月10日,高速一支队七大队民警对一辆黑色宝马车拦截检查时,司机拿出了驾驶证,并递给民警一张临时号牌,“我的车正办理过户,还没有上牌。”拿上临牌,民警立即发现了疑点:这张临牌从大孝颜色上都与正规临牌不同。“你这临牌不对吧?”民警提出质疑,司机见被民警识破,立即改口:“拿错了,我的车有牌子,我给你拿。”随后从后备箱里拿出了自己的车牌。

        在民警的再三质问下,这名司机交待了临牌的由来。原来,这名司机是怕违法拍照,专门不挂车辆号牌,自己还自作聪明去打印店彩印了一张临时号牌,不料这次却被民警一眼识破。

        处罚与提醒: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做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罚200元,记12分的处罚,假临牌被没收。这名司机的驾驶证也因一次记满12分被扣留。

        案例6后备箱里坐人被查后试图贿赂交警

        地点:临汾

        违法行为:超员

        7月4日上午9时5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民警在壶口主线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冀T牌照的越野车驶来,民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司机一脸紧张,不过,他还是迅速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交警检查后确认没问题,那为何司机如此紧张呢?疑惑中,交警要求司机打开后备箱查看灭火器和三脚架。岂料,后备箱一掀开,交警吓了一跳,只见一个男孩裹着被单蜷缩在里面。司机说,他怕上高速超员被查,便想到了这么个主意,边说边拿出1000元塞给交警,希望交警不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扣分,民警对其行为果断拒绝。

        处罚与提醒:民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高速超员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并对司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司机对其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向交警行贿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并诚恳地接受处罚。

        案例7变造号牌怕被查恶意闯卡难逃法网

        地点:临汾

        违法行为:肇事逃逸、恶意闯卡、变造机动车号牌

        7月6日,山西高速公安交警四支队接到山西高速公安交警一支队七大队的协查请求,要求迅速拦截一辆黑色轿车。中午12时许,执勤民警在临汾服务区前方发现了这辆由北向南疾速行驶的嫌疑车辆,当该车驾驶人发现前方民警时,急忙加速冲卡准备逃脱,十几个反光锥筒瞬间被撞飞,还险些撞到执勤民警和警车。民警们快速反应,将该车驾驶人成功制服。

        原来一支队七大队民警在京昆高速祁县段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有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嫌疑,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驾驶人不但不予配合,反而加速逃跑,造成警车受损严重。民警随即驾驶另外一辆警车尾随其后,该嫌疑车却疯狂逃窜,一路上强超硬挤,撞飞几十个隔离锥筒,不顾周边车辆和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情节十分恶劣。

        处罚与提醒:目前该案件嫌疑人和车辆已移交高速一支队七大队,嫌疑人因涉嫌肇事逃逸、恶意闯卡、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案例8高速首例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嫌疑人被送法庭

        地点:晋中

        违法行为:危险驾驶罪

        6月25日17时,一支队七大队民警在祁榆高速公路乔家大院收费站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晋KY-T×××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满身酒气,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发现结果数值高达184mg/100ml,超出醉酒驾驶标准2倍以上。民警将其带至祁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品,随后经聘请山西晋安司法鉴定所对魏某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最终显示结果为血液酒精含量为157.53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

        处罚与提醒:6月26日祁县公安局将此案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并对驾驶人魏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7月2日,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见习记者焦建超通讯员霍洪文刘伟利赵雪云郭肖萌苏彦东

        (原标题:盘点那些本可避免的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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