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石家庄市公安局披露铁路警察交通肇事案
2015-07-06 
        本报讯(记者石征晓)据石家庄市公安局消息:2015年7月2日晚,石家庄铁路公安处民警薛某驾驶制式警车沿珠江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南辛庄村口时,将一名男子撞倒致死,薛某被警方当场控制。事故发生后,石家庄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依法开展处置工作。

        经调查了解,7月2日21点47分左右,薛某(男,54岁,系石家庄铁路公安处民警)驾驶本单位制式警车(车牌号:冀O9953警),沿珠江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南辛庄村口时,将正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男子郝某(58岁,本市人)撞倒致死。事故发生后,交警、警务站民警等相关警种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维持秩序。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测试和120医护人员现场采集血样送河北医科大学检测,司机薛某血液酒精含量均为零。石家庄市公安局表示,将依法、公正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又讯昨日,石家庄铁路公安处民警薛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公安交管部门调查认定,在这次事故中,薛某负主要责任以上责任。薛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薛某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