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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弥平公路收费的亏损
2015-07-02 
        政府应该构建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形成信息披露、违规处罚和内外部监督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用“法治”对公路收费进行监管。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去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1亿元,已公开的29个省市区中,只有广东、浙江、上海和安徽收入大于支出。

        被称为“暴利行业”的收费公路出现巨额亏损,数据一公开就被网友称为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并认为其中可能存在腐败现象。尤其是前几日,广东公布了两次结果不一样的《2014年广东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称“算错了30亿”,更是引起民众的疑虑。

        一方面,备受争议的背后,是收费公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透明,导致民众对统计结果产生了质疑。浙江收费公路为何会盈利?抛开浙江经济相对比较发达、车流量大等客观因素,不得不说制度保障是重要原因。比如浙江2012年就开始实施的“收费公路阳光收费”,对收费项目、收费站点、收费单位、收费期限、项目性质、收费标准等6类内容公开,在收费站的进出口,都可以看到公示牌。事实上,没有一本明白账,无论盈亏都会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另一方面,收费公路管理运营不善和贪腐也是造成亏空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高速公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这在经济发达地区尚可承受,但在欠发达地区确有不能承受之重的一面,在这些地区高速路建起来了,上路的车却没有几辆,焉得不亏?像河南亏损80多亿元,“贵”恰恰是亏损的源头。

        此外,目前我国收费公路建设审批程序复杂,审批不透明,一条收费公路获得“准生证”要盖几十个公章。一些企业老板就会寻找一些“有能量”的官员帮忙。不少省份的交通厅厅长被揪出来,如河南先后4任交通厅长落马,云南、贵州也分别有3名交通厅长或副厅长被查,他们的贪腐多少都与收费公路有关,而腐败推高了收费公路的各项成本。

        法治的基本理念是一切公共权力都要受到监督,法治发展的过程,就是逐步实现对公共权力有效监督和控制的过程。“让权力运行透明”的理念,也是建设现代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

        法治是众人之治,是一种民主政治。说到底,政府应该构建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形成信息披露、违规处罚和内外部监督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用“法治”对公路收费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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